《本會供應商/投標廠商共同響應綠色採購作業流程說明》
《投標廠商綠色採購聲明書》
《廠商申報綠色採購及投標檢具證明文件指引》
【響應目的】
為促進環境永續發展,響應政府2050淨零排放政策之關鍵策略-淨零綠生活,本會持續推動綠色採購相關業務。
鼓勵本會供應商/投標廠商共同響應綠色採購,並期望透過與本會供應商的合作,加速國家政策推行,以達成環境永續發展之目標。
【推動方向】
本會預計自114年度起,推行預算達公告金額150萬元(含)以上,採最有利標評選之標案,將「企業社會責任(CSR)指標–綠色採購」增列為評選項目(3分)之一,並以廠商投標所檢具之綠採金額證明文件計得相應分數。
【廠商佐證原則】
一、 請廠商彙整113年度採購之綠色產品資訊,於114年1月17日期限以前,依環境部規定至「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」完成申報綠色採購。
二、
不及於環境部期限以前完成申報者,亦可彙整廠商自本會標案截止投標日回推一年期間(含)內,承接本會(或他方)合約所產生之綠色採購資訊。
【綠採證明文件】
廠商得依適用情形,擇A、B之一進行投標:
A.
完成申報綠色採購者:環境部「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」下載之最近一年度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。
B.
不及申報綠色採購者:填具「投標廠商綠色採購聲明書」(詳頁首連結附件),並檢具聲明書所列舉-自標案截止投標日回推一年期間(含)內,所承接之合約雙方用印頁或具委託方採購章之訂單,其內容須可足資識別合約名稱及合約生效日(註)。
範例:
標案截止投標日
|
回推一年期間(含)
|
114年5月1日
|
113年5月1日 ~ 114年5月1日
|
114年2月28日
|
113年2月28日 ~ 114年2月28日
|
註:本會將以廠商檢具文件之合約生效日判定回推是否超過一年
【評選項目給分標準】
廠商綠色採購金額累計達新臺幣40萬元以上者,給予「企業社會責任(CSR)指標–綠色採購」評選項目完整配分;未達40萬元者,依未達金額與40萬元之比率給分(計算至小數點第1位,小數點第2位四捨五入)。
範例:
以「企業社會責任(CSR)指標–綠色採購」評選項目之配分(3分)推算:
廠商
|
綠採證明文件金額
|
評選項目給分
|
給分算法
|
甲
|
1,000,000
|
3
|
金額累計達40萬,給予完整配分
|
乙
|
400,000
|
3
|
金額累計達40萬,給予完整配分
|
丙
|
200,000
|
1.5
|
200,000/400,000*3=1.5,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第1位
|
丁
|
150,000
|
1.1
|
150,000/400,000*3=1.125,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第1位
|
【文件提醒事項】
一、 提供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者:屬1月份公告之標案,可檢附前年度之證明文件代之(例:114年1月公告之標案,可檢附112年之證明文件)。
範例:
標案公告日
|
廠商檢附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年度
|
114年1月31日
|
112年(前年度)
|
114年2月1日
|
113年(最近一年度)
|
二、 提供聲明文件者:未填具「投標廠商綠色採購聲明書」即不予給分(整項0分);列舉之合約非以投標廠商名義承接(如以子公司或關係企業承接),或文件資訊不完整(如缺漏用章、合約名稱或合約生效日),或合約生效日回推超過一年等,該合約之綠色採購金額不予計算。
三、
同時提供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及聲明文件者:僅擇一給分,並以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為準,若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不符前述規定,則以聲明文件計算給分。
範例:
情境
|
廠商提供文件類型 (是否合規以V/X表示)
|
結果
|
1
|
1. 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(V)
2. 聲明文件 (V)
|
以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給分
|
2
|
1. 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(X)
2. 聲明文件 (V)
|
以聲明文件計算給分
|
3
|
1. 「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」(X)
2. 聲明文件 (X)
|
本評選項目0分
|
4
|
1.
聲明文件 (X,未用印「投標廠商綠色採購聲明書」)
|
本評選項目0分
|
【備註說明】
一、 本會保有滾動式調整本作業流程之權利,各標案投標所需檢附之文件,仍依其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為準。
二、 廠商申報綠色採購及投標檢具證明文件指引,請參考頁首連結附件。
三、 申報綠色採購作業方式,請參照主管機關網站公告。
四、 如對本作業流程之執行內容有疑問,歡迎洽專案聯絡人
電話:(02)
6631-8217,洪先生
或來信E-mail:jeremyhung@iii.org.tw